企业名称:福乐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经理
手机:13259781685
18909718168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5500611117
电话:0971-8588168
邮箱:382357579@qq.com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481号院内一楼(兰州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文苑大街5号D区 (西宁地址)
网址 : www.fldc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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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卫生规定
1、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储物室和仓库干燥、通风、整洁、卫生;存放食材或原料的物品架要定期清理、清扫、清洗;食材、调料、厨具等有分类、有标识、离地离墙存放。
2、抽烟机、操作台、地面、墙壁、洗菜池、冷柜、下水道、打饭窗口、就餐桌椅等保持清洁卫生。食物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锅、桶、盆、刀、砧板、笊篱等用品要随用随洗。
3、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分类存放;易变质腐坏或需要冷冻储存的食材或原料要按要求存放在冷冻柜或冰箱内。
4、食堂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保持个人卫生,持有健康证上岗,作业过程中不得大声说话和开玩笑,防止污染食物。非食堂后厨操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后厨。
6、食堂要做好防虫防鼠和灭蚊灭蝇工作,防止食材、原料、熟食等被污染。
7、要及时处理好食堂垃圾和泔水,垃圾桶和泔水桶不得超过总容量的三分之二。
第二条 安全规定
1、做饭过程中规范操作刀具、蒸箱、电火炉、液化气,防止受到伤害。
2、要经常检查电路、液化气、风扇、桌椅、餐柜等安全状况,防止意外发生。
3、要经常检查食材和原料是否变质,防止员工食物中毒。
4、专人保管食堂钥匙,防止食堂物品被盗或投毒。
第三条 伙食费标准
1、伙食费10元/人/天,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元。员工就餐时早餐、晚餐各承担1元,午餐承担3元。
2、早餐和晚餐一菜一汤(可搭配咸菜),馍不限量;午餐周一、三、五以米饭为主,周二、四、六以面食为主,米饭按3个菜(一荤二素)一汤标准,面食类菜内要配有肉或鸡蛋等。
3、人力资源部食堂管理员每月28日前核算上月餐厅运营状况,公布伙食账目情况,可根据月度运营状况调整饭菜结构,丰富就餐种类,但月度总费用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第四条 食堂采购
1、米面油、调料、肉、能在正规大型超市购买的,一律在超市购买。无法在超市购买的,人力资源部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挑选供应商供应。
2、在超市购买的原料由人力资源部凭发票,购物小票及验收清单报销,财务公对公转账。由供应商直接供应食堂原料的款项,人力资源部凭验收清单、发票报销,财务公对公转账或由供应商到财务部领取现金。
3、送进食堂的食材或原料要进行监督,包括质量、价格、数量的监督,所购物品必须有验收人和食堂主厨签字,方可入库。
第五条 就餐时间及要求
为确保员工的正常上班时间和用餐时间,现对就餐时间及要求做出如下规定:
(一)、供餐时间:
早餐:6:50-7:50;午餐:11:40-12:40;晚餐:18:00-19:00;夜餐:23:40-次日00:20
(二)、要求
1、除生产单元一线员工外,任何人员中午12点前不得到食堂就餐。
2、食堂安排专人监督就餐打卡,无论任何原因凡没有打卡的一律不得到食堂就餐。外来人员需到食堂就餐的,由接待部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饭票方可在食堂就餐。
3、对于不限量食物(如馒头,大米,面条等)要吃多少打多少,不得随便倒掉,禁止外部人员到厂内食堂就餐,所有员工不得将饭菜带出食堂以外。
第六条 其他规定
1、食堂所用食材、原料、物品等由人力资源部食堂管理员统一采购。
2、人力资源部保证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保证让所有职工吃上饭,不得提供变质食物。
3、不宜长期存放的食品,要适量购买,如因购买量过大,造成较大浪费的,对购买人按损失额的50%进行罚款。
4、炊事人员一律不能在员工开饭前用餐。
5、人力资源部要注意就餐人员变化,防止出现大量剩饭剩菜现象。
第七条 罚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如有违反,人力资源部将依据情节给予10元-50元罚款。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